111 年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5 題 · 單選 · 2 分

醫療機構應督導其所屬驗光人員於執行業務時親自製作紀錄,有關記錄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紀錄應加註執行年、月、日
  2. B紀錄如有增刪應註明年、月、日
  3. C刪改部分,應以畫線去除
  4. D用立可白塗去記錄的地方,驗光人員應簽名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5 題(場次代碼 111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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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療機構督導所屬醫事人員製作紀錄的方式,以及紀錄增刪、刪改的正確處理方法。

正解理由

《醫療法》第 68 條第 1 項規定醫療機構應督導其所屬醫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親自記載病歷或製作紀錄,並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年、月、日。《醫療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紀錄如有增刪,應於增刪處簽名或蓋章及註明年、月、日;刪改部分,應以畫線去除,不得塗燬。用立可白塗去原本的記錄,就是讓原內容無法辨識的「塗燬」,即使事後簽名,也不能補正這個違規;簽名只是增刪時的附加要件,前提是刪改方式本身合法。所以(D)錯誤。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醫療法》第 68 條第 1 項要求紀錄加註執行年、月、日;驗光人員法的第 13 條也有相同要求。

  2. (B)

    正確。《醫療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紀錄如有增刪,應於增刪處註明年、月、日(並簽名或蓋章)。

  3. (C)

    正確。《醫療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刪改部分應以畫線去除。

  4. (D)

    錯誤。用立可白塗去屬於塗燬,為《醫療法》第 68 條第 2 項明文禁止;正確做法是以畫線去除,並在增刪處簽名或蓋章及註明年、月、日。

記憶點

紀錄改錯只能「畫線」,不能塗;改動處要簽名加日期。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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