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如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將遭受下列何種處分?
- A沒收其租借所得
- B受罰鍰處分
- C受停業處分
- D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8 題(場次代碼 108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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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的法律效果。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41 條規定,驗光人員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這是直接剝奪專業資格的處分,條文並沒有先罰鍰、再停業的階梯;依《驗光人員法》第 54 條,廢止驗光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錯誤。驗光人員法對證照租借沒有「沒收租借所得」的效果,法定效果是廢止驗光人員證書。
- (B)
錯誤。罰鍰是《驗光人員法》第 43 條、第 44 條這類條文的效果,例如不具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未領證書使用驗光人員名稱;證照租借的效果不是罰鍰,而是廢止證書。
- (C)
錯誤。停業處分出現在《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第 47 條第 1 項等條文,例如為未滿六歲兒童驗光情節重大、未辦執業登記屆期未改善;證照租借直接廢止證書,比停業更重,題目問的處分應改成「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 (D)
正確。與《驗光人員法》第 41 條的法律效果完全一致。
記憶點
租借證照=廢止證書,一步到位,沒有罰鍰或停業的中間選項。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