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驗光師 · 視覺光學第 42 題 · 單選 · 2 分

有一孩童在未使用鏡片矯治下,發現物體移近至眼前 33 公分時變模糊。雙眼未散瞳前+2.00 DS,經睫狀肌麻痺後,發現雙眼為+6.00 DS。他的調節幅度(amplitude of accommodation)應為多少?

  1. A5.00 D
  2. B6.00 D
  3. C8.00 D
  4. D9.00 D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視覺光學」第 42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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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未矯正遠視眼的調節幅度 = 遠視總量(以睫狀肌麻痺驗光為準)+ 近點距離的屈光度需求。

正解理由

遠視眼不戴鏡時,光看遠就要先用調節去補足遠視度數;要看近,還得再加上近距離的需求。睫狀肌麻痺後測得 +6.00 DS,才是此孩童的全遠視量(未散瞳時的 +2.00 DS 只是顯性遠視,其餘被調節掩蓋)。物體移到 33 cm 變模糊,表示近點在 33 cm,該處需求為 1 / 0.33 m = 3.03 D。調節幅度 = 6.00 D + 3.03 D = 9.03 D,約 9.00 D,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錯誤。5.00 D 遠小於正確結果,沒有把睫狀肌麻痺後的全遠視量完整算入;應以 +6.00 D 加上 33 cm 的需求,約 9.00 D。

  2. (B)

    錯誤。6.00 D 只等於遠視總量,漏掉了看 33 cm 所需的近距離調節,少了約 3 D。

  3. (C)

    錯誤。8.00 D 仍比正確結果少約 1 D,與 6.00 D + 3.03 D 的結果不符。

  4. (D)

    正確。全遠視 6.00 D 加上近點需求 3.03 D,約 9.00 D。

演算步驟

  1. 未矯正遠視眼:調節幅度 = 遠視總量 + 1 / 近點距離。
  2. 近點需求:1 / 0.33 m = 3.03 D。
  3. 調節幅度 = 6.00 D + 3.03 D = 9.03 D,約 9.00 D。

記憶點

遠視眼裸眼的調節幅度 = 全遠視(睫狀肌麻痺值)+ 近點屈光度。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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