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9 題 · 單選 · 2 分

有關醫療法的主管機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②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③鄉鎮沒有設立主管機關 ④中央為衛生福利部

  1. A僅①②④
  2. B僅①②
  3. C僅①④
  4. D①②③④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9 題(場次代碼 11410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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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療法所定主管機關的層級。

正解理由

《醫療法》第 11 條規定,醫療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條文只列這三個層級,鄉(鎮、市)並未被列為主管機關。因此①②④直接對應條文,③「鄉鎮沒有設立主管機關」也與條文相符,四項全部正確,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錯誤。漏了同樣正確的③,應為①②③④。

  2. (B)

    錯誤。漏了③與④,應為①②③④。

  3. (C)

    錯誤。漏了②與③,應為①②③④。

  4. (D)

    正確。①②③④四項全部正確。

記憶點

衛生類法規的主管機關固定三層:中央衛生福利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沒有鄉鎮。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歷屆同科第 49 題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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