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幾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 A三年
- B四年
- C五年
- D六年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特考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2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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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執業執照的更新週期,以及更新與繼續教育的連動關係。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題目問的正是「每幾年」,法定週期為六年;而且這個週期與醫事人員共通的執照更新制度一致:《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8 條第 5 項規定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同辦法第 8 條第 1 項也以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作為更新日期。繼續教育的時數與更新期間是綁在一起計算的,完成一個週期的繼續教育,才能換發下一張執照。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三年:錯。法定週期是六年,三年只有一半;考生容易把驗光所紀錄至少保存三年的規定(《驗光人員法》第 20 條)混進來,那是紀錄保存期間,不是執照更新週期。改成「六年」才對。
- (B)
四年:錯。法條沒有四年的更新週期,應改為「六年」。
- (C)
五年:錯。五年在驗光人員法裡出現在別的制度,例如驗光生申請設立驗光所須在法定機構執行業務五年以上(《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2 項)、特種考試以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五次為限(同法第 56 條第 3 項),都與執照更新無關;更新週期應為「六年」。
- (D)
六年:正確。與《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2 項所定「每六年」完全相符。
記憶點
執業執照「六年一換」,換照前要先修滿繼續教育。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