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驗光人員停業或歇業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①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②停業: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其執業執照 ③歇業:註銷其執業登記,並收回執業執照 ④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 A僅①③④
- B僅①②③
- C僅②③④正解 ✓
- D①②③④
官方答案 C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5 題(場次代碼 11310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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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個人停業、歇業的報備期限、機關處理方式與停業期間上限。
正解理由
②③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5 條:驗光人員停業、歇業報請備查時,停業者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執業執照;歇業者註銷其執業登記並收回執業執照,均正確。④依《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2 項: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正確。①的期限錯誤,正確組合為②③④,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僅①③④:誤含①,漏掉②。
- (B)
僅①②③:誤含①,漏掉④。
- (C)
僅②③④:完全符合,為正解。
- (D)
①②③④:誤含①。
記憶點
停業「發還」執照、歇業「收回」執照;報備三十日,停業最長一年,逾期轉歇業。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