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時得提出申訴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前述所指法令限勞動基準法,不包含其他勞工法令正解 ✓
- B勞工申訴的對象除主管機關、檢查機構,也包含雇主
- C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述申訴,而損害其依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
- D雇主對申訴員工作出不利之處分,應受罰鍰處罰
官方答案 A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8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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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勞動基準法的勞工申訴制度——申訴事由的範圍、申訴對象、雇主不得報復的保護規定。
正解理由
《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1 項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申訴事由不限於勞動基準法本身,也包括其他勞工法令。選項 A 說「限勞動基準法,不包含其他勞工法令」,與《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1 項相反,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前述所指法令限勞動基準法,不包含其他勞工法令:錯誤。《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1 項的範圍是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應改為「包含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工法令」。
- (B)
勞工申訴的對象除主管機關、檢查機構,也包含雇主:正確。《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1 項列出的申訴對象是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
- (C)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述申訴,而損害其依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正確。《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2 項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 (D)
雇主對申訴員工作出不利之處分,應受罰鍰處罰:正確。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第 2 項對申訴勞工為不利處分,除同法第 74 條第 3 項規定該行為無效外,勞動基準法罰則章另對此設有罰鍰規定。
記憶點
勞工申訴:違反勞基法「及其他勞工法令」都能申訴;對象有雇主、主管機關、檢查機構;報復行為無效且要罰。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