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9 題 · 單選 · 2 分

依驗光人員法,驗光人員於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可以在他處執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凡機構間之支援都必須事先報准正解 ✓
  2. B連鎖事業機構間之支援,不須經事先報准
  3. C須經事先報准者,只限定到他縣市執業者才需要
  4. D須經事先報准者,限定在本縣市不同執業處所間之執業才需要提出

官方答案 A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9 題(場次代碼 108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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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的原則,以及到登記處所以外地點執行業務的例外要件;重點在於支援也要事先報准,而且報准與否不看縣市界線。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9 條規定,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其他經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書則規定「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這條但書是「一處為限」的例外,不是讓驗光人員自行決定去哪裡執業:主管機關核發執業執照時登記的是特定地點,人員要離開登記處所到其他機構執行業務,主管機關必須事先掌握去向,才能管理執業地點與業務責任。

因此機構間的支援,依相關規定同樣要事先報准,不會因為是「支援」就免除報准程序。《驗光人員法》第 47 條第 1 項也呼應這個設計:沒有但書規定的情形,而在登記執業地點以外的其他地點執行業務,就構成違規並處罰鍰、限期改善。換句話說,到別處執行業務只有「符合但書並完成報准」一條合法路徑,所以「凡機構間之支援都必須事先報准」的敘述正確,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驗光人員法》第 9 條只允許在但書情形下離開登記處所執業,機構間之支援依相關規定仍須事先報准;未報准就到他處執行業務,落入同法第 47 條第 1 項所定「無但書情形而在登記執業地點以外之其他地點執行業務」的處罰範圍。

  2. (B)

    錯誤。《驗光人員法》第 9 條並沒有替「連鎖事業」另設免報准的例外;連鎖體系各門市各自是經核准登記的機構,人員在門市之間調派支援,仍是「機構間之支援」,同樣須事先報准。改成「連鎖事業機構間之支援,仍須事先報准」才對。

  3. (C)

    錯誤。《驗光人員法》第 9 條的管制對象是「登記處所以外的地點」,不以跨縣市為要件;同一縣市內到別的機構執行業務,同樣離開了登記處所,一樣要事先報准。改成「凡至登記處所以外地點執行業務,不論是否跨縣市,都須事先報准」才對。

  4. (D)

    錯誤。錯誤方向與 (C) 相反,把報准限縮在「本縣市不同執業處所間」,等於說跨縣市支援反而不必報准,與《驗光人員法》第 9 條只認「登記處所」、不分行政區域的規範相反。正確說法同 (C):只要離開登記處所執行業務,不分本縣市或他縣市,都須事先報准。

記憶點

執業一處為限;離開登記處所執行業務,不論支援、連鎖或跨不跨縣市,一律先報准。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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