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法規定,驗光所應將下列那些文件揭示於明顯處?①開業執照 ②收費標準 ③所屬驗光人員證書 ④公會會員證
- A①②③④
- B僅①②③
- C僅①②正解 ✓
- D僅③④
官方答案 C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3 題(場次代碼 106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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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應揭示於明顯處的文件項目。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9 條規定,驗光所應將其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揭示於明顯處。法定揭示項目只有這兩項,對應①②,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錯誤。多列了③④兩項非法定揭示文件。
- (B)
錯誤。多列了③驗光人員證書。
- (C)
正確。①②恰為法定揭示項目。
- (D)
錯誤。③④都不是法定揭示項目,反而漏了①②。
記憶點
驗光所要「掛出來」的只有兩樣: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