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所為醫療保健服務業,依法得經勞資會議同意後變更工時,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每月加班時數可達 54 小時正解 ✓
- B每日正常工作時數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
- C可將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但每日不得超過 2 小時
- D每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從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官方答案 A
出處:106 年花東補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50 題(場次代碼 106111,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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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醫療保健服務業)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採行變更工時(俗稱四週變形工時)時,正常工時、工時分配、例假與延長工時各有何限制。
正解理由
依勞動基準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之規定,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延長之工作時間每月設有法定上限;變更正常工時的制度只是重新分配正常工作時數,並沒有放寬每月延長工時的上限。選項 (A) 所稱每月加班時數可達 54 小時,已超出當時法定的每月延長工時上限,敘述錯誤。其餘三個選項分別對應正常工時的原則、四週內正常工時分配的每日上限,以及四週變形工時下的例假與休息日安排,均與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一致。本題問「何者錯誤」,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錯誤,為本題答案。延長工時(加班)屬於勞動基準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之規定,一個月的延長時數有法定上限;本題情境的每月加班 54 小時超過當時的上限。即使採行變更工時,也只是改變正常工時的分配方式,不會讓每月加班上限隨之提高。正確的說法應是: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上限。
- (B)
正確。勞動基準法關於正常工作時間之原則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數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選項所述與此相符;變更工時是在這個原則上做調整,原則本身仍然是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
- (C)
正確。勞動基準法關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變更工作時間之規定,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將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分配到其他工作日的時數每日不得超過 2 小時,選項所述與此相符。
- (D)
正確。依勞動基準法關於例假及休息日之規定,採行四週變形工時者,不受一般每週例假與休息日安排的限制,改為每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例假,每四週內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選項所述與此相符。
記憶點
變形工時只是「正常工時怎麼排」,加班的每月上限不會因此放寬;看到加班時數被調高的選項,就是錯誤敘述。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