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矯正視力為基準,下列何者符合低視力者之定義:①矯正後兩眼視力均看不到 0.5 ②矯正後優眼視力 0.4,另眼視力小於 0.05 ③矯正後優眼視力為 0.3,另眼視力小於 0.1 ④矯正後兩眼視力均看不到 0.3
- A僅①②
- B僅②③④正解 ✓
- C①②③④
- D僅③④
官方答案 B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3 題(場次代碼 108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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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以矯正視力為基準的低視力判定,重點在「優眼」與「另眼」兩個條件要同時看,以及「兩眼均看不到某值」的判讀。
正解理由
本題的低視力判準以矯正後視力為準,採三種情形:兩眼矯正視力均看不到 0.3;或優眼矯正視力 0.3、另眼小於 0.1;或優眼矯正視力 0.4、另眼小於 0.05。因為這個判準是讓「優眼較差」與「優眼稍好但另眼極差」兩種情形都被涵蓋,所以要逐項比對優眼與另眼兩個數值。②符合優眼 0.4、另眼小於 0.05 的情形;③符合優眼 0.3、另眼小於 0.1 的情形;④符合兩眼均看不到 0.3 的情形。
①只說兩眼均看不到 0.5,優眼仍可能在 0.4 左右而另眼並未極差,未落入上述任何一種情形,不能一律判為低視力。符合者為②③④,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錯誤。包含不符合的①,又漏了符合的③④;應改為②③④。
- (B)
正確,為本題答案。②③④恰為全部符合的組合。
- (C)
錯誤。多納入不符合的①。
- (D)
錯誤。漏了符合的②;優眼 0.4 時只要另眼小於 0.05 也屬低視力。
記憶點
低視力看優眼與另眼兩個數:兩眼均看不到 0.3;或優眼 0.3 配另眼小於 0.1;或優眼 0.4 配另眼小於 0.05。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