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為何者為驗光人員法所禁止?①驗光所為拓展業務,以論件計酬方式請網軍上網撰寫推薦文②驗光師,於驗光時和顧客聊天得知對方詐騙了銀行 1000 萬元,基於職業道德倫理和驗光人員法規第 24 條規定,應立即向公司主管報告 ③某眼鏡零售業以免費驗光為廣告內容拓展銷售業績 ④驗光所將驗光價目表掛於顧客易見之門上
- A①④
- B①②③正解 ✓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官方答案 B
出處:106 年花東補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2 題(場次代碼 106111,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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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招攬業務的限制、驗光人員的保密義務、非驗光所不得為驗光廣告,以及驗光所揭示收費標準的義務,判斷四種行為何者為法所禁止。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同法第 24 條規定驗光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同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非驗光所不得為驗光廣告。①以論件計酬請網軍撰寫推薦文,屬不正當招攬;②把驗光時得知的顧客私事轉告公司主管,屬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秘密;③眼鏡零售業者不是驗光所,卻以免費驗光為廣告內容,屬非驗光所為驗光廣告。④把價目表掛在顧客易見處,則是《驗光人員法》第 19 條要求驗光所應做的事。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①④,納入合法的④,又漏掉②③,錯。
- (B)
①②③,三項皆為法所禁止,正確。
- (C)
①②④,納入合法的④,又漏掉③,錯。
- (D)
②③④,納入合法的④,又漏掉①,錯。
記憶點
不正當招攬、無故洩密、非驗光所打驗光廣告都禁止;收費標準「要」公開揭示。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